2017年太原联通基础设施电源空调工程(二期)二枢纽七层办公区域中央空调拆除及恢复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太原联通基础设施电源空调工程(二期)二枢纽七层办公区域中央空调拆除及恢复改造工程施工,该项目已由中国联通太原市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7年太原联通基础设施电源空调工程(二期)二枢纽七层办公区域中央空调拆除及恢复改造工程施工
1.2;需求单编号:NB26112017000304。
1.3项目内容:中央空调拆除及恢复改造工程施工
1.4项目预算:5.4万元(不含税)。
1.5项目完成时间:按需求部门要求完成
1.6中选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情况下最低价的原则
二、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必须涵盖所有投标产品。
2.2提供完整、有效资质复印件(含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地税及国税登记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开户许可证、入晋备案证(外省企业)资质及行业相关资质),符合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和经营范围;
2.3承包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应为11%;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
2.5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6对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太原分公司保留核查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供应商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请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入晋备安证(外省企业)、建筑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证书等资质文件、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的扫描件、联系电话、联系人以电子邮件方式:3173644553@qq.com。报名时请务必标明项目名称。
注:在发送邮件报名合格后,9月15日下午15点30分集合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联系人:镡竹青联系电话:18603515509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0时00分,递交到太原联通办公楼407会议室,谈判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在上述会议室公开进行,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1参加谈判时,投标书中的报价单、施工图、工程预算、所有资质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都要加盖公章。
5.2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
5.3竞争性谈判采用多轮单独报价,价格最低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入围,如第一名主动放弃将按排名顺序选取第二名。。
5.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18635111112邮箱:3173644553@qq.com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13号太原联通办公楼407室
监督投诉电话:0351-4038063
| 发布单位 :太原联通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