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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项目 施工资格预审(代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项目,已由中银财【2010】144号、中银财【2014】17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项目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项目,已由中银财【2010】144号、中银财【2014】172号、中银财【2016】6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项目施工

2.建设规模:本大楼建筑面积约71730平方米,型钢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27层,地下3层。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北侧。

4.项目总投资:约16000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二个标段,施工一标段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电气、给排水、加固及室内装修工程;整栋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包括地上五层至二十七层电气、给排水、加固及室内装修工程,其中六、七、八、十七、二十七层办公区域不装修;整栋楼空调系统改造工程。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一、二标段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3.一、二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近半年的三险或五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及《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4.一、二标段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一、二标段申请人业绩要求:近十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6.一、二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交易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每个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多于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最多为9家;当每个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少于9家(含9家)时,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五、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B座01号楼)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报名地点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的规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为原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申请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0)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交易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半年的三险或五险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注:1、报名时须申请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2、申请人若报名2个标段,须按标段分别递交报名资料;

3、申请人可投2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

4、近五年是指2012年9月12至2017年9月11日,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近十年是指2007年9月12至2017年9月11日,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B座01号楼101室)。

3.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2号

联系人:王卿

联系电话:0471-469045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郭耀华、侯建霞

联系电话:0471-3292916 

传    真:0471-3292916

电子邮箱:308061357@qq.com

 

附件1: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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