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18:4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18:35至2017年09月11日 18:35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18:35 | ||
| 开标地点 | 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37957863 | ||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379578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9-62220309 | ||
normal align=center>新安县三河景观水系及基础设施建设
normal align=center>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安县三河景观水系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新安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新安县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社会资本方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新安县三河景观水系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257号
2.3审批编号:洛新政采集【2017-09-1041】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三个立项项目,新安县引畛济涧出水口基础设施项目,新安县南京南路延伸工程(二期)项目,新安县铁塔山生态绿化项目。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年限拟定为:PPP子项目一(新安县南京南路延伸工程(二期))17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PPP子项目二(新安县引畛济涧出水口基础设施项目、新安县铁塔山生态绿化项目)25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3.2、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40406.06万元。PPP子项目一(新安县南京南路延伸工程(二期))总投资20394.03万元。PPP子项目二(新安县引畛济涧出水口基础设施项目、新安县铁塔山生态绿化项目)总投资20012.03万元。
3.3、项目地点:位于新安县城规划区南部。
3.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
3.5、其他采购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1.1 企业自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企业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AA级。
4.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至7月以来连续七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企业出具书面声明为准,本项所指重大违法记录仅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被禁止在一定区域或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4.2新安县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PPP项目的申请人;
4.3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荣誉要求
4.4.1 2014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两年获得河南省建筑安全先进企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建筑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4.4.2 企业须提供通过年检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原件。
4.5 人员要求
4.5.1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
4.5.2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具有上岗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
4.5.3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和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份至2017年7月份连续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及缴费明细(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查询网站、登陆账号及密码);
4.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仅指申请人自身,不含申请人的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7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市政类基础设施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工程业绩(下同,投资或正在建设或运营业绩均可),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4.8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4.9、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4.10、申请人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可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五、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六、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6.1.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6.1.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6.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次采购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 “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379-6992105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申请文件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8.2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 08时40分。
8.3提交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8.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开标人员名单:丁曦、张闪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安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新安县北京路农业大厦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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