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18:3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本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编号: SDTATS2017-0622-01 2.2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院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接建工程,与原有建筑配合使用,本项目没有单独楼梯,楼梯借用原有建筑。场地及建筑排水坡度为自北向南,自西向东,汇入路市政管网中。总建筑面积613.64平方米,建筑东西宽16.68米,南北长8.954米,建筑高度15.60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53.41平方米,层高四层。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控制价:1688339.4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3.2施工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售价: 600元/套,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开标室(山东省泰安东岳中学南校院内东侧)。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联系人:孙大队 邮编:271000 电话:1855386616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东岳中学南院院内东侧 E-mail:hongzepaimai999@163.com 电话/传真:0538-8511886 项目经理:明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