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局兰州西工务段招投标办公室拟对2017-2018年度生产生活用煤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LGCZ20170911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生产生活用煤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四、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在甘肃、宁夏两省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煤炭经销或煤炭生产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2.投标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3.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未三证合一的公司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铁路总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原件);具有有效期限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第三方信誉等级评定证书或半年以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书)。7.其它资质证明文件(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检验报告、售后服务机构清单、供煤组织方案、供煤应急措施、近三年来铁路相关站段供煤业绩组成等)。8.满足用户需求书所提要求。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17年9月16日15:00前,填写报名表,交纳投标保证金。报名表传真至兰州铁路局兰州西工务段招投标办公室(传真电话0931-2942285),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lzxgwdclk@yeah.net。六.其他要求:1、投标方在投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并将含缴纳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的报名申请表传真至办公室(0931-2942285)方可参加招标,未中标者在评标结果公布之后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数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并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对悔标者概不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汇到以下帐户(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单位名称:兰州铁路局兰州西工务段开户行:工行七里河支行账号:2703 0002 0902 2103 558 1106注:投标保证金附言中必须注明所汇款项用途。2、中标单位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并负责运输,运费、过磅费、装卸费、场地费由供应商承担。3、根据路局《关于2017-2018年度生产生活用煤采购事宜的通知》(兰铁物资电〔2017〕489号)文件要求,凡列入路局2017年清洁能源改造的燃煤炉,由于改造完成期不同,按照不超过2016-2017年供暖期用煤采购数量、种类进行预采购,分燃煤消耗源点核算用量,分月度配送,直到改造完成,据实结算,减少煤炭配送浪费。七.《电子标书》向报名厂商发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17:00前(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八.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9:00分九.招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9:00分,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法(详见附件)。十一.联系人:招标文件、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931-2942285 联系人:冯工技术联系电话: 0931-2942055 联系人:李杨十二、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附:1.报名申请表2.用户需求书3.综合评定法及评分附件十三、采购公告发布媒体http://wz.lanzh.95306.cn/index.jsp;兰州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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