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丘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沈丘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18:1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09:00至2017年09月15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周口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周口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 | ||
| 预算金额 | ¥3999.36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许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94-8103999 | ||
| 采购单位 | 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丘县境内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394405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七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94-8103999 | ||
normal align=center>沈丘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沈丘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沈发改【2016】第135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于国开行贷款及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沈丘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2 建设地点:沈丘县境内
1.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1.4质保期: 2年
1.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包含内容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需提供配套垃圾压缩设备垃圾运输车、配套210升垃圾桶挂桶垃圾运输车、电动垃圾收集车,国家认可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2.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9月 11日-- 2017年9月 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分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3.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2015及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提供2017年5-7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上午10:00分
4.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周口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沈丘县境内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939440522
招标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七户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 系 电 话:0394-8103999
7.监督人
监督部门:沈丘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394-5104466
2017年 9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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