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监室及放风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 ||
| 行政区域 | 香洲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17:5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2日 08:30至2017年09月18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758号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15:30 | ||
| 开标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758号 | ||
| 预算金额 | ¥99.67836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定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20552999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定波\158205529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75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润\13809236127 | ||
| 附件: | |||
| 附件1 |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监室及放风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doc |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珠海市第二看守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第二看守所监室及放风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二看守所监室及放风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040120170911642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定波
项目联系电话:158205529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何定波\15820552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润\1380923612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75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目编号 | 44040120170911642SG | ||
|---|---|---|---|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监室及放风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 | ||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 单位性质 | 公检法司 |
| 联系人 | 何定波 | 联系电话 | 15820552999 |
| 招标内容规模 | 电动放风门、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改造、墙面装饰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 项目来源 | 市采购办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项目类别 | 房建 | 招标类别 | 施工 |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资格后审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996,783.67元 |
| 报价上限 | 996783.67元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
| 完成时间要求 | 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30 ]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分类 | 现场交易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 ■广东省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仅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仅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过单项合同五十万元以上的监室门改造或安装工程业绩。(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提供即可)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并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2)联合体指定应当指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单位。 ■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废除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仅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 ■其它事项:[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踏勘现场时间安排表》规定时间参加踏勘现场(各投标人代表踏勘现场时必须凭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联合体投标人须以牵头人单位名义出具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6783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08:30至2017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75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ggzy.zhuhai.gov.cn//zbgg/109444.ht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75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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