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行政服务楼、第三学生食堂、第三后勤服务楼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拨付、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窗户(含门联窗)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第三学生食堂、第三后勤服务楼、行政服务楼项目窗户(含门联窗)
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货到现场。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行政服务楼、第三学生食堂、第三后勤服务楼项目窗户(含门联窗)供货,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有以上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断桥铝合金门窗、铝合金门窗制作、销售、安装等。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无不良售后服务记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标段,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9月12日01时00分至2017 年9月18日01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9日09 时30 分,地点为邯郸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1开标室(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胜宾 1771305390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秦艳英 0310-787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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