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防范通讯信息诈骗专项治理落实过程中,在对工信部疑似诈骗号码溯源核查时发现我公司部分设备信令采集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以至无法准确反馈溯源信息,故展开此次项目购置。
1.2招标内容
购置数据采集机3台、采集卡3块、高阻适配器及采集线缆160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6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39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1)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明(ISO9001或ISO9002);
(2)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须具有系统集成肆级资质;
(4)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须具有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价和改进(CMMI3)。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信令监测采集类业绩合同不少于3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
(2)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9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5人的项目团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清单)。其中包括:项目经理1名(须熟悉与信令监测系统相关的建设、规划、发展运作流程,应有不少于4年的项目实施管理经验);技术人员4名(每位技术人员均须具备3个月以上信令监测系统项目服务经验)。
(2)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为所配备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2017年1月到2017年5月(含))及所配备人员的个人履历证明附劳动合同,所有证书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10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4)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设置有办事机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房屋购置或租赁合同)。如当前在本地尚无办事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20日内在本地设置办事机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标书费汇款截图):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uecp.cn)上下载。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情况填写)。
4.2.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标书费汇款截图):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uecp.cn)递交(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5投标人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605室
邮编:100036
南京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联系人:黄宇晖
电话:13121130003
电子邮件:810121109@qq.com
开户银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1615845
汇款备注:JSZBZB20170724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
| 发布单位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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