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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重重机临港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15-34-03-006510)批准,广重重机临港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重重机临港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 标 人:广州中船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工、樊工 联 系 电 话:020-84539822/845398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杨 联系 电 话: 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督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新公路362号
四、项目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约22955m2,项目用地面积约151亩。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利用已建成的600吨重型总装车间、1500吨级港池式专用码头以及管理楼、空压站、消防水站等配套设施,废除储油罐区等设施,新建两跨厂房及9Mev直线加速器/Co60γ射线探伤室、4Mev直线加速器/450KV X射线探伤室、大型加热炉、喷丸喷漆室、动力站房等生产辅助设施等,新增设备及搬迁原有主要设备的设备基础,以及建设厂区公用动力系统、厂区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包括对厂区原有设施的拆除或改造。工程投资额约人民币13712.4万元。
五、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0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到位。
七、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八、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服务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基数为人民币13712.4万元,报价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相关规定计算下浮20%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0万元。
3、服务内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业主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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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控制阶段 |
各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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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计阶段 |
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分析概算编制范围、编制依据是否齐全、合理,概算开项是否全面,有无漏项。审核概算的工程量计量是否满足初步设计图纸要求;材料设备价格是否符合广州地区的价格水平;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满足图纸要求。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的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型工程指标相比,是否相接近。提供建筑材料、设备造价方面的选择意见,控制投资预算成本。在此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不包括设计前的可研性报告、前期投资、项目评估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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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阶段 |
审核承包单位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分析主要工程量、分项(专项)工程造价指标的合理性、合规性,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作为独立的一方,做好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审核工作,根据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实物量、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与工程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洽谈索赔事项、建立台账等动态造价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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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结算阶段 |
负责各项工程(服务)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协助招标人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办法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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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合服务 |
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等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
九、获取招标文件
2017 年9月12日 -2017 年9月18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注:(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不能被使用、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5、投标人由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指单个立项项目)工程投资额大于或等于900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委托人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诚信档案;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中船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电话:020-84539822;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新公路362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中船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