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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41.17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电力设施围栏)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桦川县41.17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电力设施围栏)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GJZB170221、招标条件桦川县41.17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电力设施围栏)已由 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2号文件 批准建设,
 桦川县41.17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电力设施围栏)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JZB17022

1、招标条件

桦川县41.17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电力设施围栏)已由 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2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川县富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桦川县41.17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电力设施围栏)设计招标

2.2工程地址:佳木斯市桦川县各乡镇村屯

2.3建设内容:电力设施围栏

2.4总 投 资:1000

2.5设计周期:授予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

2.6招标范围:现场测绘,项目设计的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定、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参加本次投标近3年内(20149月-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近3年(nth="9"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4912017931日)承担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及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nth="9" day="1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911nth="9" day="1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915(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佳木斯市郊区万象街130号(荷兰城东门 北侧)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现场投标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须同时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

6)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7)业绩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8)拟派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及劳动合同

9)企业公司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173月至20179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要求在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外省企业还须提供社保机构发放的密匙和养老保险查询网址、登录账户密码等,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10)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注:类似业绩指项目总投资1000万以上的发电项目。

4.3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投标登记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川县富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郊区万象街130号(荷兰城东门 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新府社区

邮 编:157000

联系人:任经理

电 话:15645390666 0454-857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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