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黄金第二支队综合楼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武警黄金第二支队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武警黄金指挥部武后【2016】10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二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武警黄金第二支队综合楼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24号武警黄金第二支队营区
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20平方米;框架结构;
4. 计划投资额:45.5万元;
5.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4日至2017年11月27日,共计45日历天;
6.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内容及施工过程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应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12日至2017年0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或新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09月12日至2017年0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3.售价:800元/每套,售后不退。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二支队
地 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24号
联系人:马文斌
电 话:0471-3366000转52312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联 系 人:曹志伟 武永峰
电 话:0471-3244513
电子邮箱:xhzb003@163.com
2017年0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