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安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成安县发展改革局以成发改招标核字[2017]22号核准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成安县青云大街西侧,规划朱雀路南侧。
2.2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社会资本等方式解决;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成安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4招标估算:85万元;监理周期:自开工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9月12日16时00分至2017年9月17日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09
时30分,招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 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招标文件每套售2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章):成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叶军峰
电 话:13831036835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双坡、张辉 电 话:18931130306 1893106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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