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核电有限公司(2018-2020年)汽车运输项目外委已被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2020年)汽车运输项目外委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南省内。
服务规模:为招标人提供三年汽车运输服务,服务模式及项目具体要求以《汽车运输项目外委技术规格书》为准。
服务期限:三年,计划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汽车运输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三年,服务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通勤车、厂区内巡回车、工程、生产日常用车、生产、应急值班用车、会议、接待用车、公务用车、机组大修及其它交通服务。服务模式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汽车运输项目外委技术规格书》。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本项目的合法承包资质,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和运营经验,熟悉海南地方政策、省内路况及车辆运输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核应急响应预案。
5)按照甲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要求,分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到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6)实行24小时调度值班制,保证为甲方提供全天候服务。
7)满足《汽车运输项目外委技术规格书》要求。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昌江县昌江核电厂BA楼2301室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请转账或电汇至第9款约定的账户并注明“xxx单位购买海南核电有限公司(2018-2020年)汽车运输项目外委招标文件”。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9日9时 00分,地点为海南省昌江县昌江核电厂BA楼2313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8. 其他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昌江核电厂
邮 编:572733
联 系 人:卢红民/张月玥
电 话:089826925532/17789805511
传 真:
电子邮件:luhm@hnpc.cc
网 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口市琼泰支行
账 号:2201 0597 0920 0015 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