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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丰年涌整治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3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丰年涌整治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禅发改投﹝2016﹞138号批复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丰年涌整治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2016﹞138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丰年涌整治工程监理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6﹞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禅城区南庄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包括河涌清淤、新建河涌岸线、旧桥拆除重建、景观绿化园建等。整治涌段长度约0.9km,设计河涌底高程为珠基-1.5m(国家85高程-0.756m;以下同),河涌设计宽度按不小于河涌规划宽度30米控制。工程总投资约619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091(不含拆迁费)。本项目监理费约86.45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以及年的保修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计划开工日期20179 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18 7 月,总工期为 300 日历天(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发包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从丰年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的要求

4.4.1 项目总监: 1 名,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 投标人拟派驻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系统已备案的人员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作证明。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4.3 拟派的项目总监没有在两个以上(不含两个)的其他建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如相关网站载明该项目负责人有两个以上(不含两个)的其他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报名时间:2017914 09 00分起至2017 9 20 17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6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10月12 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10月12 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制度见佛发改招[2013]12号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6街6号

邮 编: 528000

联系 人:余工

电 话:0757-8328037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豪景阁写字楼二楼

邮 编:528200

联系 人:肖小姐

电 话:0757-63309788、13927707769

传 真:0757-86281141

电子邮件:gdhhfs@163.com

相关附件招标文件.doc
发布人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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