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新泰市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青贮机械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泰市农业局 |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 14:24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新泰市农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2017年新泰市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青贮机械采购)变更公告
1.项目编号:SDTAXT2017-0151-02
2.项目名称:2017年新泰市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青贮机械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3日
4.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09月22日14时00分
5.变更内容:
5.1谈判文件第2页、第7页供应商资格要求第5.2、第7.2条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所提供货物的的农业机械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现变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所提供货物的的农业机械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投报青贮饲料收获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5.2谈判文件第7页2.1.1前附表
8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3、 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
现变更为:
8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3、部级或省级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
5.3谈判文件第35页3.1.5确定成交供应商:“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确定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确定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现变更为:“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最低且相同的,优先从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确定的补贴种类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都在该范围内的,确定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确定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5.4谈判文件第75页资格审查表: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中增加“5、部级或省级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其余内容不变。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新泰市农业局
地址:新泰市青云路819号
电话:0538-5351526
联系人:王道亮
6.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旭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国际公寓B楼1101
电子邮件:13805481877@163.com
电话:13805481877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