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邢台市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邢台市外环路消防站项目施工(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邢台市外环路消防站项目施工(二标段)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邢开发改项字【2016】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市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经济开发区祥和大街以南、东华路以西。
2.2建设规模:执勤楼建筑面积3989.24平方米,室内精装修、室外幕墙工程,中央空调末端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合同价款支付:经区管委会批准分三年支付,具体由双方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9月13日8:30分至2017年9月19日17:3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9月13日8:3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17:30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樊晓辉(建设单位人员)、王涛(招标小组负责人、二级建造师20125479)、李杨果、崔颖、李颖(招标小组成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邢台市开发区
联系人:樊晓辉
电 话:0319-57181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开发区上东国际6号楼
联系人:崔颖
电 话:0319-5259666
电子邮件:XTJF388919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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