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低压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朝阳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 14:1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 09:30至2017年09月19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2号楼6层(蓝旗营公交站西行50米,路南)前台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2号楼6层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306.50431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8001559-8024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2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8577500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2号楼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溧 010-68001559-8024 | ||
| 附件: | |||
| 附件1 | 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低压改造招标公告.pdf | ||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低压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低压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17717Z-01-01-C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溧
项目联系电话:010-68001559-80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250号
联系方式:010-857750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溧 010-68001559-802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2号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室外硬化工程、设备及室外电缆工程、电缆井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6.5043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30至2017年09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2号楼6层(蓝旗营公交站西行50米,路南)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2号楼6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投标人若为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另需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2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且业绩良好;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进京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实施需要;
7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时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10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其它内容:
[1] 投标报名时请携带——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但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个月纳税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加盖单位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如果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接受联合体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http://czj.bjchy.gov.cn/sub/windex_123.htm)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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