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医学院安防系统二期建设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医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 18:0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9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纪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6373595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医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老师 0592-212264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总台电话:0592-8888601 | ||
项目名称:厦门医学院安防系统二期建设
项目编号:[350200]FX[GK]2017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637359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厦门医学院安防系统二期建设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9/t20170913_883935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有关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厦门医学院安防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350200]FX[GK]2017001)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项目概况(采购标的)增加:“◆本项目核心功能产品为: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六类非屏蔽24口配线架、48芯室外单模光缆、200万红外网络高清枪型摄像机、200万高清智能球型摄像机、张力式电子围栏入侵探测器、双路张力传感器。”条款。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技术和服务要求增加:
“6.技术响应要求
6.1 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中所有参数为基本要求,各投标人可提出更优的技术参数。
6.2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及功能介绍。
6.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设备的全套配置清单(含数量及型号)和价格及产地。
6.4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原装,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5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的最新彩页并加盖公章(若有的话),设备彩页样本必须与所投设备保持一致,并对彩页资料的真实性及与所投设备的符合性负责。设备彩页样本与投标文件文字描述不符时,应明确以哪个为准,并说明理由或提供依据。
6.6 本次招标的设备,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所有项目必须是未经拆封、原厂正规合格、品质优良的产品,技术资料齐全、满足招标书的基本要求。
6.7 中标人应提供完整的设备资料如光盘、设备说明书、系统设置与操作步骤等,应包含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
6.8 投标人应对其投标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和设备的可维护性、适用性、安全、节能环保、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描述,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有关标准以及国家强制性和行业规定标准要求,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不低于本提供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6.9 投标人如需对安装现场的环境及情况进行踏勘,便于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详细的方案表述。可自行勘察现场,联系方式:吴老师 0592-2122648。
7.售后服务
7.1 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7.2 本次招标要求整体项目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质保期(上门服务),并提供书面承诺。
7.3?中标产品发生故障,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中未明确的,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予以更换新产品、提供代用产品或使产品可正常运转的措施,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内容的承诺书原件。
7.4 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提供配件、技术咨询、有偿维修等售后服务。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并在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如需更换零配件的,零配件的价格以投标文件中所列价格核收。
7.5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且不得低于原生产厂家的质保规定。
7.6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服务。
7.7 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全部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并提供维修、保养手册。
7.8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8.报价要求
8.1 本项目为整体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对一览表中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响应或拆分投标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8.2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别报出货物的单价、小计和投标总报价。
8.3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为产品送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进行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产品(含主要设备、配件、辅材)供应、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行政规费与税费、管理费、风险费、验收费、培训费、质保期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费用、招标服务费、售后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8.4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8.5 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条款。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医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老师 0592-212264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总台电话:0592-888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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