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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分体空调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
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分体空调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备[2014]16号 批准,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分体空调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分体空调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招标人: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8305011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8221175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20
三、项目概况:
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建筑一栋value="249.5" unitname="米">249.5米高的超高层商务写字楼,总建筑面积约14万㎡。
四、标段划分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分体空调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由生产加工地运输到工地现场业主指定地点,含二次运输)、装卸、落地交货、保险、税金、设备就位和配合服务费、配合费、相关服务、就位安装、调试、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质保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
本项目货物包括分体空调冷暖壁挂机1394套、分体空调冷暖风管机656台及分体空调一拖二小型多联空调86套,变频多联系统2套。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4、招标总控制价:人民币8,860,386.75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91,454.98元,暂列金:380,000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项目现场。
工期时间:发放中标通知书后 10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双方签订供货合同,甲方发出交货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乙方完成甲方交货通知要求内货物指定地点落地交货、就位安装、调试及验收。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 2017 年 9 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 2017 年 9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投标人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三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分体空调冷暖壁挂机、分体空调冷暖风管机、分体空调一拖二小型多联空调及变频多联系统空调)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投标申请人所投货物(分体空调冷暖壁挂机、分体空调冷暖风管机、分体空调一拖二小型多联空调及变频多联系统空调)均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拟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设备清单见招标公告附件六)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7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050117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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