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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发改行审【2016】13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远市江南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及管线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清远市江南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及管线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3769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9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415290920
地址: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恒福国际公馆3号18C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0763-3370322
建设地点:取水口——位于北江武广高铁上游约500m、18号灯塔处;取水泵房位于武广高铁东侧约50m的北江南岸。
三、 本工程建安费约为: 124446213.55元。
四、 项目概况:清远市江南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及管线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15亩,取水规模为80万m3/d,取水泵房土建按80万m3/d规模建设,取水泵房设备按40万m3/d按照。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头部、自流进水管、进水前池、取水泵房、配电间、应急加药间、原水输水管线等等,具体以施工图纸要求为准。
五、 本工程招标金额:监理招标控制价为 2090655.85元。
六、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解决。
七、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清远市江南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及管线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15亩,取水规模为80万m3/d,取水泵房土建按80万m3/d规模建设,取水泵房设备按40万m3/d按照。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头部、自流进水管、进水前池、取水泵房、配电间、应急加药间、原水输水管线等等,具体以施工图纸要求为准。
3、监理范围: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
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甲方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八、 发布招标公告、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九、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
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完整上传。
十、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
5、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②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和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的专业须满足专业配置要求);拟派的监理员:人数4名,取得监理培训证或上岗证。
6、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由固定投标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后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符合性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7、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已录入该档案;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 /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评标环节,其资质、诚信评价分数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10、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十一、 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十二、 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三、 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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