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招标公告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息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息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4日 18:0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4日 18:05至2017年09月14日 18:05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4日 18:05 | ||
| 开标地点 | /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李先生 | ||
| 采购单位 | 息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息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397716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03761206 0376-6796766 | ||
采购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80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息县人民法院法官、法警执法服装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息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法官、法警执法服装。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质保期:1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特警服装;二标段:法官、法警服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所投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正品,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保证为有效的、真实的;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单位/标段,售后不退。
4.3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息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397716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8503761206 0376-6796766
监督人: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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