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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新建工程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15]11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新疆,计划于2017年1月15日。项目业主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内容:特殊材料库(建筑面积约230㎡)及库房厕所(含化粪池及排污管)的建筑、装饰装修、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及消防;废品库(主要包含:2000㎡的废品堆放区、900㎡的钢材存放场地和700㎡的油区存放场地)的建筑工程和一部3T桥式吊车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电梯井钢结构(含基础、围护及与结构连接部分)及电源和电梯五方通话;AB库办公室装饰装修整治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2年8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能体现合同金额及建筑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在近5年(自2012年8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能体现合同金额及建筑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4、至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14日9:00至2017年9月21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世纪大厦26楼(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甫超
联系电话: 0997-26506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B座
招标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0571-85192451、0571-85835371
招标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