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市道路沥青罩面及修复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开发区城市道路沥青罩面及修复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开审批投资核字【2017】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邢台高开创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高开创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自筹项目,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邢开审批招标核字[2017]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英华大街(襄都路-东三环)、建设大街(襄都路-建业路)、建设大街(长安路-信都路)、新兴东大街(阳光路-信都路)、东关街(静庵路-信都路)、丰仓街(长安路-信都路)、阳光路(英华大街-建设大街)、阳光路(中兴大街-东关街)、建业路(东关街-新兴大街)、建业路(祥和大街-兴达大街)、建业路(兴达大街-融泰大街)、静庵路(英华大街-东关街)、长安路(中兴大街-邢临路)、长安路(百泉大道-西楼下社区)、长安路(西楼下社区-兴达大街)、长安路(兴达大街南-邢汾北街)、信都路(中兴大街-田庄)、信都路(中兴大街-百泉大道)、信都路(港口大街-兴达饲料南门)、振兴路(中兴大街-新兴大街)、振兴路(中兴大街-东关街)、振兴路(港口大街-孔桥南)、振兴路(港口大街-融泰大街)、107辅线(中兴大街-海关北街)、107辅线(英华大街-加气站)、祥和大街(东华路-康庄铺村)、襄都路(祥和大街-邢汾北街)、港口大街(永安路-东三环)、港口大街(东三环-河会西)、港口南街(信都路-永安路)、振兴一路(港口大街-东市村北)、永安路(港口大街-兴达大街)、永安路(兴达大街-邢汾北街)、兴达大街(襄都路-振兴路)、兴泰大街(永安路-振兴路)、兴泰大街(襄都路-建业路)、融泰大街(振兴路-107国道)、留村大街(长安路-东九家村)、邢汾北街(振兴路-东九家村)。
2.2建设规模:23条道路沥青罩面、修补提升改造及热熔标线工程(本工程在原有公路上进行升级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其中:沥青罩面面积721226.18平方米,砼路面修补面积142118.43平方米,沥青路面修补面积58362.3平方米,检查井2001座,收水井1611座,钢平篦40座,抗裂贴310576.34米,单位巷口7476米。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3日,预计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1日
2.4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设计资质:
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从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拟派市政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设计 单位人员);
拟派市政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9月18日08时30分至2017年9月22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9月18日08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17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招标小组:蒲雨(项目负责人)、孔德印、许荣、陈琦、石建英
招标人代表:常青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高开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671号
联系人: 常青
电 话: 0319-3676900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北人字街9号华锦商务大厦5楼
联系人: 石建英
电 话: 18131923456 1893189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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