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2016年联通北分图像备品备件购置工程(第三次)、招标编号:JSZBZB2017060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联通北京分公司图像备品备件购置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高清视频会议终端2套、视音频混合矩阵DS信号输入板卡2块、视音频混合矩阵DS信号输出板卡2块。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设备到货。
交货地点:北京市内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保修期:保修期为自签署《系统终验证书》之日起36个月。
1.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1.3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招标范围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2套;
标段二招标范围为:视音频混合矩阵DS信号输入板卡2块、视音频混合矩阵DS信号输出板卡2块。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80万元(不含税);标段二: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业绩要求
标段一: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以来高清视频会议终端销售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至少2份高清视频会议终端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
(2)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设备配置清单等)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项目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名称与框架一致),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标段二: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以来视音频混合矩阵销售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至少2份视音频混合矩阵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
(2)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设备配置清单等)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项目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名称与框架一致),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标段一及标段二均适用):
(1)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标段一及标段二均适用):
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除特别说明条款外,其他标段一及标段二均适用):
2.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5.3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5.4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适用于标段一及标段二)
2.5.5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适用于标段一及标段二)
2.5.6参加投标的厂商要求在服务地有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办事处具体地点、联系方式(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若目前没有设立当地机构,需承诺中标后20个自然日内设立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适用于标段一及标段二)
2.5.7参加投标的厂商要求在服务地有相关设备备件库,并提供备机备件详细清单及存放地点(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备品备件清单);若目前没有设立备件库,需承诺中标后20个自然日内设立备件库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适用于标段一及标段二)
2.5.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标书费汇款截图):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5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25日17时30分。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下载。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通过网银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出)。
4.2.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标书费汇款截图):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9时0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5投标人应在2017年月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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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2办公楼10C1
邮编:100036
南京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联系人:张越
电话:18618169523
传真:/
电子邮件:18618169523@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1615845
汇款备注:JSZBZB20170601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 发布单位 :北京联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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