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省道津保南公路任丘市段改建工程(东段)PPP咨询服务公司采购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17097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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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任丘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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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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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杨 0317-2311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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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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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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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占辉 0311-83086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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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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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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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途:道路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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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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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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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本项目PPP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由咨询服务单位完成省道津保南公路任丘市段改建工程(东段)PPP模式咨询服务前期调查工作。充分分析PPP项目相关风险,提出合理的风险控制建议措施,明确定位PPP功能边界,进行前期财务测算分析;对潜在社会资本进行市场测试; (2)根据前期调查及经济可行性分析测算结果,结合PPP项目合作模式的构思,编制详细的《省道津保南公路任丘市段改建工程(东段)PPP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组织并通过论证; (3)编制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论证; (4)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组织并通过论证; (5)编制招标文件中与招标相关文件及PPP项目协议,组织并通过论证。 (6)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PPP项目协议进行沟通、谈判。 (7)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协议签署。 (8)协助采购人制定PPP项目实施机构监管制度。 (9)对本项目涉及到的法律方面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0)按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 (11)为完成本项工作所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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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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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人与社会资本方签署正式合同止。服务周期不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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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任丘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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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同时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入选国家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首批可入库机构名单(含补充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资格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应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入选国家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首批可入库机构名单(含补充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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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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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南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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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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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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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3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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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3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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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南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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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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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17-2311690 传真:0317-2311026 招标代理质疑受理电话:0311-83086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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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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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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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