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信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11:5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11:53至2017年09月22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闫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37558152 | ||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阳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397676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绿地新都汇2号楼A座81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25350610 | ||
一、采购人:信阳市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7】109 号
四、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方在信阳市中心城区有固定办公地点(自有房屋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合同)
3、投标人须具有三星级及以上宾馆服务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行政机关食堂经营经验(与行政机关食堂签定的合同、协议或正在经营规模宾馆酒店为准)。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投标、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和新十街交汇处
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办公场所证明、三星资质证明、业绩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伍仟圆整
十、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信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 13939767632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五楼
联系人:梅先生15225350610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76-6699188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