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局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评级、环保评级、质量评级、节能评级及综合评价政府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11:42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局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评级、环保评级、质量评级、节能评级及综合评价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局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评级、环保评级、质量评级、节能评级及综合评价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A包 | 安全评级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化工类安全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并能满足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评价及安全生产评级等相关工作); 4、所报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专业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安全评级、验收经验,在安全评级、验收全过程承担实质性工作; 5、供应商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和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 3万元 |
B包 | 环保评级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化工等相关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资质(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 | 3万元 |
C包 | 质量评级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必须具备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的相关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能力,并能满足化工行业认证认可标准服务要求及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评级等相关专业经验的要求。 4、拟派驻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或生产许可审查员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经验或生产许可审查经验,在管理体系审核或生产许可审查全过程承担实质性工作。 5、所报项目组至少5人,必须具有质量等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或生产许可审查员执业资格。 6、供应商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和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 3万元 |
D包 | 节能评级及综合评价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具有行业、专业背景,从事能源管理咨询或技术服务工作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4、具有5名以上熟悉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能源相关专业知识及节能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化工等相关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是省级(含)以上经信部门公布的《能源审计机构名单》目录内的企业; 6、综合评价服务单位须派遣具有相关业务评价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的综合评价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内安排完成全部综合评价服务。 | 3万元 |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响应多个包,可以成交多个包。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三路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3、方式: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A包:(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化工类安全评价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并能满足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评价及安全生产评级等相关工作);
(4)项目组负责人及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5)详细列表填写拟报项目组人员(包括:人员姓名、职称、资格证书编号、专业、从事工作年限等信息)。
B包:(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化工等相关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资质(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
C包:(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项目组人员的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或生产许可审查员执业资格证书。
(4)详细列表填写拟报项目组人员(包括:人员姓名、职称、资格证书编号、专业、从事工作年限等信息)。
D包:(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化工等相关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副本原件或是省级(含)以上经信部门公布的《能源审计机构名单》目录(加盖公章,并标注出企业所在位置)。
(4)项目组负责人及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5)详细列表填写拟报项目组人员(包括:人员姓名、职称、资格证书编号、专业、从事工作年限等信息)。
(6)综合评价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业务评价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供应商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未领取谈判文件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6日08时30分至2017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三路众成都市中心D座三楼会议室)
五、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三路众成都市中心D座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东营市农高区专家工作站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方式:0546-890908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8333337
七、监督单位: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09071
发 布 人: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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