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
| 采购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 |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10:0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10:01至2017年09月22日 18:01 | ||
| 招标文件售价 | ¥8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4-2-301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5-2-101 | ||
| 预算金额 | ¥96.858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87537773 | ||
| 采购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拉萨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娅1558753777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拉萨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娅15587537773 | ||
| 附件: | |||
| 附件1 | 烟草计算机招标公告.doc |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QYX1706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娅
项目联系电话:155875377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
地址:拉萨市
联系方式:张娅155875377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娅15587537773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良好及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3.4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3.5代理商需出具厂家授权书(厂家直接参与不需提供)3.6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原厂家在西藏须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地点(提供证明材料);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次招标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至 12:30 ,下午 15:30至 17:30,到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1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无线胶装)(1)单位介绍信、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2)有效的营业执照;(3)代理商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厂家直接参与不需提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16年8月-2017年8月)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投标人近一年(2016年8月-2017年8月)纳税凭证(税务查询记录不能代替纳税凭证)。(5)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在西藏须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6)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7)近三年(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新公司,提供经审计的相应年度财务报告)(8)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按实际经营情况提供此项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85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0:01至2017年09月22日 18:0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4-2-301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5-2-1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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