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达区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乌达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工程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达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区政采字【2017】168号
采购文件编号:2017YFDG045-SG
工 期:供货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0日历天,共计40日历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招标内容:乌达区人民法院采购数字法庭系统2套,要求新系统与原有审判系统对接,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且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3、提供主要产品及软件生产厂商和服务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5、投标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由一家参加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非企业法人代表来报名者应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主要产品生产厂商和服务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售价
1、领购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1500 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从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地点:乌海宾馆主楼三楼会议室
3、投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乌海宾馆主楼三楼会议室
六、重要说明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
http://www.dlztb.com
http://www.nmgp.gouv.cn
http://www.nmgztb.com.cn/
2、本公告如有变更信息,请到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获取信息。
http://www.dlztb.com
http://www.nmgp.gouv.cn
http://www.nmgztb.com.cn/
3、根据最高人民检查院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前来进行投标时,必须携带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4、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红印公章)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检查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乌海市各级人民检查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系电话:
乌海市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0473-2068864
海勃湾区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2037072
乌达区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3013660
海南区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4020288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乌达区人民法院 ( 盖 章 )
联 系 人:苗玉
联系电话:0473-30120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盖 章 )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香榭丽舍A区7号楼三单元1楼101室。
联系人:周守丽
联系电话:181047388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支行
账号:152442722462
行号:104191003275
收款人: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