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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草业加工服务园区供水建设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草业加工服务园区供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AQJYZX-2017GC046SG1、招标条件本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草业加工服务园区供水建设项目已由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以阿政纪字【2017】16号文件批复建设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草业加工服务园区供水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QJYZX-2017GC046SG

1、招标条件

本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草业加工服务园区供水建设项目已由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以阿政纪字【2017】16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项目法人)为阿鲁科尔沁旗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草业加工服务园区供水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

2.3、计划投资:726.67万元

2.4、建设规模:新打水源井3眼,新建井房3座,水泵及配套3台套,埋设管道5.71km,输变电线路0.6km,水源井配电箱3个,变压器(SG11-250/10/0.4KV)1台,变频器63kw3套,DN500钢套管过沟210m,蓄水池3座。

2.5、招标范围:新打水源井、井房、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地埋管道及施工工程、输变电线路工程、变压器采购及安装、蓄水池等工程。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PE管材生产商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省部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持有本标段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具有自备的检测设备和手段,所供应的材料及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内部职责,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资质企业)。

4、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本人,由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如壹级建造师须携带继续教育合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内);

4.2、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可以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复印件上二维码可识别)、开户行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开户许可证);

4.3、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和2014-2016连续三年度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PE管材(管径大于或等于PE100,Φ355,1.0Mpa即可)等相关材料)

4.4、若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5、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4.6、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项目交易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7、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4.8、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4.1-4.7条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外的全部上述材料。同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5.2、报名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6、资格复核

6.2、资格复核时间: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6.3、复核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9月20日至2017年09月2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持投标复核登记表到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御园·财富广场B座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细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www.nmgztb.com.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和科尔沁绿原网(www.kerqin.gov.cn)。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鲁科尔沁旗水利局

地     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联 系 人:张久锋

电     话:13947665007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 周慧卿

电 话: 0476-727404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御园·财富广场B座701室

联 系 人:肖志伟

电      话:15848893702

2017年09月18日

承  诺  书

阿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的所有项目班子组成人员证件真实有效,并现阶段均没有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担任职务。

项目经理:                 

施 工 员:                 

技术负责人:                 

质 检 员:                 

安 全 员: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项目经理或经办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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