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郑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5日 16:10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5日 09:00至2017年09月22日 16: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09:00至2017年09月26日 09:3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河南省郑州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河南省郑州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7557317 | ||
| 采购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010-675573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丁浩鹏18810714918 | ||
| 附件: | |||
| 附件1 | CEITCL-BJ03-1709032-01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BJ03-170903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67557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010-675573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浩鹏188107149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食堂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服务的企业。(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5) 本项目不可联合投标(6) 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15日 09:00至2017年09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快递报名。(1)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三证合一无需提供)。(2) 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近三个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至2017年09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6755731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根据国家相关办法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