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货运中心关于2017-2018年度生产用煤采购的公告根据《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办法》(兰铁物资〔2016〕503号)和《关于2017-2018年度生产生活用煤采购事宜的通知》(兰铁物资电〔2017〕489号)电报的相关要求,嘉峪关货运中心拟对2017-2018年度生产用煤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煤矿或煤炭供应商参加。一、项目编号:JHCG20170901二、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生产生活用煤三、项目要求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四、供应商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甘肃、宁夏两省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煤炭经销或煤炭生产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煤矿)供应商。2.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并在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注册企业,无违法违纪现象,在规定期间完成供货。3.投标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4.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未三证合一的公司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期限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第三方信誉等级评定证书或半年以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报价(投标)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当月质量有效证明文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检验报告、煤矿企业还需提供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可向招标方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售后服务机构清单、供煤组织方案、供煤应急措施、近三年来铁路相关站段供煤业绩组成等。6.中标企业必须开具17%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有良好信誉,理解并遵守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铁路总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并且在兰州不在铁路局黑名单内。五、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六、报名地点和时间请参加此次招标的供应商于2017年9月22日18:00前必须将报名表、营业执照、招标投标保证金汇款(交纳)凭证复印件(凭证需注明汇款事由)、煤炭检验报告及相关资质送达或传真件至嘉峪关货运中心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937—5976437)。七、嘉峪关货运中心账户开户行:建行嘉峪关铁路支行账号:(62001600102051502692)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逾期将不予受理。八、资质审查:由嘉峪关货运中心专项审查小组对所有资质进行审察,审查方式为资格前审。九、其它事项1.具体开标时间电话通知;2.报名时请带相关资质,并按要求密封; 3.正式投标文件全部密封,标书按公告和投标书内容制作,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胶印成册,投标时根据现场抽签顺序拆封。4.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根据中标结果签订合同。5.不明事宜请与嘉峪关货运中心招投标办公室联系。十、说明事项1.中标单位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并负责运输,运费、过磅费、装卸费、场地费由供应商承担。(重量以货场的磅单为准,其它所有费用由供方负责)2.根据路局《关于2017-2018年度生产生活用煤采购事宜的通知》(兰铁物资电〔2017〕489号)文件要求,凡列入路局2017年清洁能源改造的燃煤炉,由于改造完成期不同,按照不超过2016-2017年供暖期用煤采购数量、种类进行预采购,分燃煤消耗源点核算用量,分月度配送,直到改造完成,据实结算,减少煤炭配送浪费。3.《招标文件》由报名厂商到嘉峪关货运中心招标办公室领取,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18:00。4.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8:30分。十二、招标时间:2017年9月28日9:00分。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兰州铁路局嘉峪关货运中心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迎宾路1号招标办联系人:周建军电话:0937-5976437(传真)纪委监督电话:0937-5976342 嘉峪关货运中心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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