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庆阳市西峰区全面改薄项目计算机设备购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体育局 | ||
| 行政区域 | 庆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18: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9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付良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39460195 | ||
| 采购单位 |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9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66323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庆阳市东大街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216650 | ||
庆阳市西峰区全面改薄项目计算机设备购置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为XF2017-79的庆阳市西峰区全面改薄项目计算机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首次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现做如下变更:
一、取消内容
取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综合实力第1项“ 投标企业每提供一份2014年以来承担的50万以上与本次项目类似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开标现场须提供附清单的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 及完税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二、分值变动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综合实力第5项“投标企业能提供投标产品电磁兼容实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实验,符合EMC国标,接触放电4KV,空气放电8KV检测证书的得1分(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鲜章),否则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企业能提供投标产品电磁兼容实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实验,符合EMC国标,接触放电4KV,空气放电8KV检测证书的得3分(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鲜章),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综合实力第6项“投标企业能提供投标产品通过高海拔运输和工作检验认证,支持16kpa以下运输和66kpa以下工作,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证书的得1分(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鲜章),否则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企业能提供投标产品通过高海拔运输和工作检验认证,支持16kpa以下运输和66kpa以下工作,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证书的得3分(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鲜章),否则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综合实力第7项“投标企业能提供投标产品主板上直流工作电源可以承受偏离标称值+6%,电源的交流输入电压范围90V-265V之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证书的得1分(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鲜章),否则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企业能提供投标产品主板上直流工作电源可以承受偏离标称值+6%,电源的交流输入电压范围90V-265V之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证书的得3分(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鲜章),否则不得分,否则不得分。”
三、售后服务承诺变动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售后服务承诺第5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在庆阳市西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点,并配备专职售后服务人员的得2分(以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的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和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点人员简介、联系方式等材料为准)”变更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在甘肃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点,并配备专职售后服务人员的得2分(以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的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和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点人员简介、联系方式等材料为准)”。
四、参数变动
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参数 “5.★电源:电源不小于230W”变更为“5.★电源:电源不小于220W”。
五、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10月13日9: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张玲霞
联系电话:0934-8218115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东大街5号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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