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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项目品目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采购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8日18: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18日09: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8: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18日 09:00至2017年09月2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二层第三会议室
预算金额¥3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贾东敏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21/822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敏 010-62511204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红、贾东敏 010-63509799-821/822
附件:
附件1628校园网招标公告.doc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7-ZB6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贾东敏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21/8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联系方式:杨敏 010-62511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红、贾东敏 010-63509799-821/82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的性质:校园网出口带宽租赁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60万元

其中:第1包:中国联通出口带宽,单项控制金额120万元;

第2包:中国移动出口带宽,单项控制金额60万元;

第3包:中国电信出口带宽及云主机租赁,单项控制金额18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4年至今)的相关类似业绩;(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9:00至2017年09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二层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4年至今)的相关类似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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