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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伏发电一期项目330kV升压变电站(A包)、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750kV汇集站(B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进行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伏发电一期项目330kV升压变电站(A包)、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750kV汇集站(B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进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伏发电一期项目330kV升压变电站(A包)、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750kV汇集站(B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A包)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伏发电一期项目场址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以南约28km处的塔拉滩。光伏场场址区经纬度中心坐标N36°02′E100°33′,升压站中心点坐标为N36°01′02′′E100°29′18′′,场址区面积约10.233km2。场址区地势平坦、开阔,地貌单元为黄河高阶地,周围局部分布沙丘。

本项目光伏建设规模500MWp,升压变电站本期建设两台主变压器及对应的35kV扩大单元,330kV系统建成一个完整串和一个不完整串,以一回330kV线路接至羊曲750kV汇集站,升压后接入系统。

B包)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750kV汇集站布置在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三塔拉滩上,距离省会西宁市218km,距兴海县城102km。汇集站由北向南依次布置的主要设备有330kV进线设备、363kV GIS66kV配电装置、750/330kV联络变压器、800kV GIS以及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出线电抗器等750kV出线设备。占地面积为427m×263m

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750kV汇集站承担羊曲(1200MW)、班多(360MW)、茨哈峡(2600MW)三个水电站以及4000MWp光伏和2000MW风电的电能汇集和送出任务。本期装设12100MVA联络变压器,330kV侧、750kV侧均采用3/2断路器接线方式,750kV出线1回,接至塔拉变电站。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

A包:开展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伏发电一期项目330kV升压变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调查内容包括:检查环评批复文件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对330kV系统升压站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及声环境进行监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不限于上述工作范围。

B包:开展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750kV汇集站第一期(含过渡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调查内容包括:检查环评批复文件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对750kV汇集站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及声环境进行监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不限于上述工作范围。

1.2.3工期要求

工程具备环保验收调查条件后,接到建设管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开展环保验收调查工作,要求2个月内完成现场调查,并于现场验收调查完成之日起20天内出具正式调查报告,所出具的报告必须满足环保验收要求。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发包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并取得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备案登记的企业。

1.5 商业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承担青海省内11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开关站)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并通过验收的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1.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9.1公告发布日期:2017919

1.9.2报名截止日期:2017925 17:30时截止

1.9.3发售时间:2017919日~2017926 8:3011:3014:3017:30

1.9.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1.9.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1016日北京时间9:30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12其它

1.12.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2.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2.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3.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

联 系 人:李晓庆

话:0971-6322926

真: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编:810008

1.13.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0971-6322918

联 系 人: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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