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左旗塔布赛乡政府关于土默特左旗塔布赛乡人民政府光伏扶贫项目的招标公告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土默特左旗塔布赛乡人民政府光伏扶贫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17000098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0000043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并且四级(含)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并且(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并且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需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两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叁套: (1)联合体投标报名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建造师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建造师本人);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需提供); (7)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需提供);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需提供)。 注:1、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都须提供上述材料; 3、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3日 下午2:30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3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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