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卫计委小型肺功能仪购置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大兴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 10:4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 09:00至2017年09月27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A座1206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1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中路34号(阳光酒店)二层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4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9256812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黄村西大街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602813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A座12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女士010-6925681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公告-2017年卫计委小型肺功能仪购置项目.doc | ||
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卫计委小型肺功能仪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卫计委小型肺功能仪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ZXTC-2017-09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256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黄村西大街33号
联系方式:010-602813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010-6925681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A座12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目名称 | 包数 | 项目预算 (万元)含税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 |
| 2017年卫计委小型肺功能仪购置项目 | 共1包 | 144 | 小型肺功能仪 | 16台 |
2.1只需一次吹气测试可同时得到流速容量环和时间肺活量曲线和数据,同时得到分钟最大通气量MVV值 2.2测用力肺活量时有适合儿童测试的三维动画辅助测试程序(附证明资料)。 2.3流速容量环的测量项目:包括FEV1,FVC, FEV1/VCin %,FEV1/FVC %, FEV1/VCmax %,FEF75, FEF50, FEF25, PEF, FIV1,PIF, MIF50等 | 是 |
| 小型肺功能仪专用服务器 | 1台 | 硬件要求:内存≥8G;CPU 酷睿i7,4核以上;硬盘≥1T;显示器≥21吋;具备无线联网功能 ;具备彩色打印功能,提供彩色喷墨打印机。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7)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8)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00至2017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A座12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中路34号(阳光酒店)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携带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明资料至少包含下述内容(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审查无误,原件归还。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加盖公章、法人章);
7)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8)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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