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10月二级集中招标
1.2 标的名称:详见招标范围
1.3 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建设地点:详见招标范围
1.5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1.6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范围
1.7 工程简介:本次招标为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10月二级集中招标项目,详见招标范围.
1.8 招标人: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下属各发电企业。
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0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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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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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WEME-17GS4-WZ039 |
硫酸 |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西固热电厂、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重新公告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除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资质资格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所报名标段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报名及投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兰州市华唐电力宾馆301会议室(南滨河中路299号)
备注:请各投标人在217年10月12日8时00分始至10时00分止在甘肃华唐电力宾馆301会议室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逾期不接受标书。如有问题拨打电话未接,请将问题发邮箱至lidongdong@cweme.com,一天内会及时回复。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2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公告。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标书费价格:524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登录集采平台购买。登入标书购买界面,点击购买后,服务器跳转第三方支付,付款成功后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标书费发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需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纳税人识别号,请各投标人核对在集采平台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准确性,若有变动,请在开票信息框中填写更改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标书费发票概不退换。)标书费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标书发售服务电话:400-888-6262。注:因标书发售人员业务较繁忙,如遇占线或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
4、开标方式调整说明
开标方式调整为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的电子开标方式。原则上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如有投标人未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按照《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进行相应扣分。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如下: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4.2开标过程中原则上不对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4.3电子开标后,如有投标人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投标人对自身电子开标价格存在异议等情况,由电子开标人员对投标人的纸质正本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并将投标报价即时记录在电子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
4.4每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含正常电子开标的、未提交/解密失败/异议处理的)完全记录好后,由电子开标人员打印电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开标人员进行签字。
4.5每个标段均执行上述流程。
5、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
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特此通知。
具体方法如下: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联系人: 李冬冬
电 话: 010-68777644 (电话如未接通 ,有问题请发至邮箱,当天回复)
邮 箱: 349092269@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