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设备检修维护项目 标段3(燃料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操作及全面保洁)”,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答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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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要澄清的内容 |
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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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3(燃料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操作及全面保洁)项目中的报价表中(见合同书的第三章合同附中 表2日常检修维护费汇总表中((一)燃料机械设备检修维护的“30、消防车、加油车、吸尘车的维护”及“31、推耙机、推煤机、装载机、挖掘机等工程车辆的操作及维护”),是否与表2日常检修维护费汇总表中(二)斗轮机作业、工程车辆操作、水手作业等运行操作维护”及“(五)全厂工程车辆设备维护”相重复? |
表2日常检修维护费汇总表中“(五)全厂工程车辆设备维护”已包含了“(一)燃料机械设备检修维护中的-30消防车、加油车、吸尘车的维护、31推耙机、推煤机、装载机、挖掘机等工程车辆的操作及维护”内容,(一)燃料机械设备检修维护中的第30、31项内容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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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段3(燃料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操作及全面保洁)项目中的报价表中(见合同书的第三章合同附中表3月平均检修维护人工费“9钳工”、“19力工”在技术规范书中没有人员要求,是否要删除? |
本标段合同书的第三章合同附中表3月平均检修维护人工费表格中9钳工”、“19力工”,各投标人只需填报综合单价,供招标人参考,该两项费用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的均作相应澄清。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