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沂水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临沂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1日 17:1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沂水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人民法院 地址:沂水县鑫华路45号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0539-2232871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上海路IEC国际企业中心11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5390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PZB(YS)-2017-095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7-241 预算金额:约222万元 四、招标内容、数量 7座车4辆、9座车10辆 (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时间: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票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3日15时00分 九、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7年10月12日15:0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
| 沂水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