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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新城路北延线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顺德区新城路北延线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批复文号顺发统函2017[98]号批复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服务
项目名称 顺德区新城路北延线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批复文号 顺发统函2017[98]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顺德区新城路北延线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估价为:115.00(万元)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完成之日止。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东部,新城路北延线工程整体呈南北走向,北起新城路—致慧路交叉口,新建跨线桥上跨南国路,向南止于路桥接顺处,主线全长约0.76km(不含匝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布置,设计速度为60km/h,红线宽度为45—54m。全线共设置跨线桥(跨南国路)1座,长约520m;定向匝道7条。全线共计2个交叉节点,分别为新城路-南国路半互通式立交、新城路-规划路的T型平交。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6337.1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7995.35 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污)工程、沿线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

项目勘察设计周期为3个月,施工工期为15个月,计划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勘察设计,2017年7月1日开工。

2.3招标范围

提供从审核投资估算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完成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审核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由于概算、预算、结算最终要由财政部门审定,如根据财政部门或委托人要求送审编制报告需由咨询人编制出具,则需将审核报告改为编制报告送财政部门审核,咨询人还须负责相关对数、审查意见回复等相关工作;如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编制单位提交的成果不能满足报送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的要求,咨询人须给予督促、指引并协助编制完成相关报告,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完成成本控制、成本优化、工程变更造价、签证、争议、索赔与反索赔、现场服务、配合报批报审的相关(编制或预审)服务、后续服务等一切与造价相关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

在近3年内(即2014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工程建安费为人民币8500万元(或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审计跟踪)或阶段性造价咨询业绩(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满足三项中任意一项即可)业绩。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②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即工程建安费)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成果文件等)。

3.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5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类)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6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由招标人

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7.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7.3 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1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8 下列人员需提供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从2014年8月起)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9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10 其他要求

3.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执行(顺府办发〔2016〕94号)文。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核对(业绩要求、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业绩要求、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收到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的计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此费用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10.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81328910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8090289

传 真:0757-2809021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3

2017年9月21日

发布人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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