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红海湾盾沙澳海防民兵哨所执勤道路(K0+000-K1+700段)施工招标公告
1、汕尾红海湾盾沙澳海防民兵哨所执勤道路(K0+000-K1+700段),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汕尾红海湾盾沙澳海防民兵哨所执勤道路(K0+000-K1+700段),长度1.7km。本项目参照四级公路、单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水泥路面宽度3.5m,路基宽度7.0m。工程总造价约1138093.00元,(其中: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费:4930.00元;安全生产经费:16746.00元,此费用不参与降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红海湾盾沙澳海防民兵哨所;
2.3、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9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5.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项目负责人,需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及复印件;
5.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广东省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
5.5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6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职称证或岗位证(主要提供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质检员、资料员)和各人身份证、近三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7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5.8投标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9投标申请人须在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造价2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交易中心签发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10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报名现场签署承诺书,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承诺书附后)。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红海湾盾沙澳海防民兵哨所执勤道路(K0+000-K1+700段) 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建设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汕尾军分区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汕尾市城区 地址:汕尾市区车站路北楼综合大楼左侧第三层1-2号
联 系 人: 罗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660-3365300 电 话: 0660-3206522
2017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