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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山城区光伏扶贫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光伏扶贫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编号:JTZB-2017-0901批复编号: 鹤节减示范办【2017】11号资金来源:财政投资+经营服务利润自筹计划完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采购预算(人民币):一标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光伏扶贫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JTZB-2017-0901

批复编号: 鹤节减示范办【2017】11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经营服务利润自筹

计划完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采购预算(人民币):

一标段:1584万元

二标段:15.84万元

保证金 (人民币):

一标段20万元

二标段:4000元

招标人:鹤壁市山城区鹤鸣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苗先生 158392210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吴先生0392-2133881 13353928718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山城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朴先生 0392-2687951

1.采购内容:本项目利用山城区石林镇境内荒山荒坡及未利用地或房顶新建村级光伏电站8个,总规模1980千瓦,工艺设计采取单晶硅太阳能发电,将太阳能转换为低压直流电,经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经电业部门接入电网;并承担运行维护经营管理服务。主要设备有单晶硅光伏板、逆变器、汇流箱等。

2.本次采购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采购及施工安装和运行;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3采购范围:

3.1采购及施工安装标段: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最终实现本项目并网发电、采购、安装、基础、调试、检测、运行、验收、维保服务等全过程工程;

3.2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1设计、采购及施工安装标段:60日历天

4.2监理服务标段:同施工工期

5、免费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其中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采购及施工安装和运行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具有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可以授权其分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公告发布后至开标日期前,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本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截止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

7.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电力设备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

7.2或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电力设备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

7.3或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设备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

(8)其中第7.1、7.2、7.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其中第7.1、7.2、7.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10)质量

(10)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不低于1.98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安装施工业绩(已并网运行)以并网验收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并网申请表及并网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11)本项目投标人无设计资质的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询价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书面认可。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公告发布后至开标日期前,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本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截止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别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8)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9)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工程监理(光伏电站规模不小于2兆瓦)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经营、运行维护要求内容:

1、本项目由中标人建设竣工完工后,由中标人继续经营运行和维护,

2、运行维护、经营期间净利润甲方:51%:乙方:49%分成,详细条款见运行维护合同。

3、竣工验收及并网发电达到合格标准之日起三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经营、运行维护合同书。

上述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标段:见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设计、采购及施工安装和运行控制价:14843087.1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9日 - 2017年9月27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附件二:监理招标文件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

2.采购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套,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费用: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9时00分截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保证金必须在提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账户信息如下: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10944600026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9700866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和标段!

财务室电话:0392-3362010

注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退还保证金须知

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3.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3.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其他说明:

1.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光伏扶贫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JTZB-2017-0901

批复编号: 鹤节减示范办【2017】11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经营服务利润自筹

计划完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采购预算(人民币):

一标段:1584万元

二标段:15.84万元

保证金 (人民币):

一标段20万元

二标段:4000元

招标人:鹤壁市山城区鹤鸣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苗先生 158392210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吴先生0392-2133881 13353928718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山城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朴先生 0392-2687951

1.采购内容:本项目利用山城区石林镇境内荒山荒坡及未利用地或房顶新建村级光伏电站8个,总规模1980千瓦,工艺设计采取单晶硅太阳能发电,将太阳能转换为低压直流电,经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经电业部门接入电网;并承担运行维护经营管理服务。主要设备有单晶硅光伏板、逆变器、汇流箱等。

2.本次采购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采购及施工安装和运行;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3采购范围:

3.1采购及施工安装标段: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最终实现本项目并网发电、采购、安装、基础、调试、检测、运行、验收、维保服务等全过程工程;

3.2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1设计、采购及施工安装标段:60日历天

4.2监理服务标段:同施工工期

5、免费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其中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招标文件:

P6页中23.1评委会成员为5人单数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采购代表1人,专家4人),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变更为:评委会成员为5人单数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采购代表1人,专家4人),开标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监理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四名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1名业主代表。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变更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四名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1名业主代表。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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