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TYW2017-0621.招标条件: 本已由昆明铁路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昆明材料供应段,资金来自路局运营物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昆明铁路局昆明材料供应段2017年第五十八批运营物资采购。2.2招标内容:2017年第五十八批运营物资采购,本项目共3个包件(见附件1)。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15号昆铁得胜大厦303室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并电话联系招标组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一包一投。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1。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08时00分至08时4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08时40分,地点为昆明市拓东路15号得胜大厦旁红砖房107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昆明铁路局物资设备商务平台和中铁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昆明材料供应段 招标组织机构:昆明铁路局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15号昆铁得胜大厦303室 邮 编:650011 联 系 人:苏梅(A01)、凌伟(A02)、张怡(A03) 电 话:66121558、66125247 传 真:0871-66122629 电子邮件:ktwzb01@163.com 8.汇款方式及信息方式一(普通电汇) 开 户 名:昆明铁路局财务核算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兴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05731000601、105731000401) 账 号:53001935036050445886-192 方式二(网上银行汇款) 通过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昆明铁路资金结算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兴支行 账 号:53001935036050445886 备注栏注明:(192)投标资料费KTYW2017-062 2017年09月22日附件1 :2017年第五十八批运营物资采购附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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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NRG精磨机进口配件 | 01 | -- | 项 | 44 | 昆明铁路局昆明材料供应段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产品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资质证明文件(附中文翻译件)和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产品须为NRG精磨机原厂配件,能满足昆明铁路局既有NRG精磨机设备安装使用要求;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两年的财务状况表;5.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昆明铁路局暂停或停止采购期限内;6.投标人信誉良好,并提供2014年以来一个及以上铁路单位出具的信用良好证明材料;7.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 800 |
| 2 | 探伤材料 | 02 | - | 项 | 8 | 昆明铁路局昆明材料供应段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产品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近3年内的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检验报告;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两年的财务状况表;5.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昆明铁路局暂停或停止采购期限内;6.投标人信誉良好,并提供2015年以来一个及以上铁路单位出具的信用良好证明材料;7.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 600 |
| 3 | 瓶装石油液化气 | 03 | -- | 项 | 1 | 昆明铁路局昆明材料供应段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产品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商或销售商,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4.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昆明铁路局暂停或停止采购期限内;5.投标人信誉良好,并提供2015年以来一个及以上铁路单位出具的信用良好证明材料;6.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 600 |
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