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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东山区办公楼节能改造维修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东山区办公楼节能改造维修维护项目品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东山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2日19: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22日09:00至201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山区办公楼节能改造维修维护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东山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9: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22日 09:00至2017年09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请于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4:00
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63.708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3/5/7/9-8028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15304683637
代理机构名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先生0451-82362803/5/7/9-8028
附件:
附件1招 标 公 告.docx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山区办公楼节能改造维修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山区办公楼节能改造维修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ZXDC2017G1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3/5/7/9-8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53046836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先生0451-82362803/5/7/9-8028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东山区办公楼节能改造维修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山区办公楼节能改造维修维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ZXDC2017G146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2637089.50)

四、建设地点:区政府、区煤管局、东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五、建设规模:东山区办公楼节能改造维修维护

六、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资质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2.5拟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需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6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2.6项目班组成员要求(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人)

2.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2.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1.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11.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11.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8)业绩证明材料;

(9)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0)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

(11)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12)财务证明

11.5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11.6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1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srmbszx.gov.cn/hgztb/);

十四、其他

14.1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14.2投标人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日)。

14.3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14.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304683637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451-82362803/5/7/9-8028

传真:0451-82362802

邮政编码:150090

2017年09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本次资质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2.5拟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需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2.6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2.6项目班组成员要求(施工员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人)2.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2.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3.708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至2017年09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于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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