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乡学院学生餐厅厨房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 ||
| 采购单位 | 新乡学院 | ||
| 行政区域 | 新乡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2日 18: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9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华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23807161 | ||
| 采购单位 | 新乡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0373-36831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23807161 | ||
| 附件: | |||
| 附件1 | 变更公告附件.pdf | ||
项目名称:新乡学院学生餐厅厨房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JK20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华跃
项目联系电话:133238071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新乡学院学生餐厅厨房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第一章招标采购的货物清单”作出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单位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须在投标期间。7、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厂家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燃气灶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现变更为: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单位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须在投标期间。7、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燃气灶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燃气灶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中“(三)评标程序”的“1、资格性检查”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 复印件 |
现变更为:
“1、资格性检查”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 复印件 |
| 3 |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提供燃气灶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新乡学院学生餐厅厨房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JK20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新乡学院
五、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第一章招标采购的货物清单”作出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单位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须在投标期间。7、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厂家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燃气灶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现变更为: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单位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须在投标期间。7、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燃气灶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燃气灶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中“(三)评标程序”的“1、资格性检查”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 复印件 |
现变更为:
“1、资格性检查”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 复印件 |
| 3 |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提供燃气灶具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公告、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七、首次公告时间:2017年9月21日
八、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学院
地 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0373-3683105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23807161
2017年9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新乡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0373-368310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2380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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