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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港路(渤海路-新城大道)绿化工程二期施工及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利港路(渤海路-新城大道)绿化工程二期施工及监理品目采购单位东营宏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区域东营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2日18:2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利港路(渤海路-新城大道)绿化工程二期施工及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东营宏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东营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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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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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东营宏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利港路(渤海路-新城大道)绿化工程二期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东营宏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开发区登州路3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B楼328室

项目编号:KFQ2017--39#

工程名称:广利港路(渤海路-新城大道)绿化工程二期施工及监理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广利港路(渤海路--新城大道)绿化工程二期,全长6503米,其中绿化面积24.3 万平方米,排水管线全长18102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1650万元,工程监理计划投资约 148.47万元。

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广利港路(珠海路-龙海路),绿化面积约14.9万平方米,排水管线8923米,计划投资约6886.06万元;

第二标段:广利港路(龙海路-新城大道),绿化面积约9.4万平方米,排水管线 9179米,计划投资约4763.88万元;

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48.47万元。

注:施工投标企业必须同时投报两个标段,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标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建筑垃圾:无。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且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具有自2014年9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2、工程监理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投标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9月1日以来(以工程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单项监理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施工的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建造师(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备注:拟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信部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9月25日- 2017年9月29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投标报名凭证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应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127253880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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