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城公-安分局视频智能分析可视化综合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2日 17:5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22日 09:00至2017年09月30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 ||
| 预算金额 | ¥196.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6989928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钟先生 0769-230821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769-26989928 | ||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城公-安分局视频智能分析可视化综合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城公-安分局视频智能分析可视化综合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01709-03441903-0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69899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
联系方式:钟先生 0769-230821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69-2698992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完工期 | 采购预算金额 |
| 包A | 东城公-安分局视频智能分析可视化综合平台建设采购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并开始试运行,其中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系统开发,试运行1个月后完成验收。 | 人民币1,965,000.00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至2017年09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7)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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