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新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广昌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3日 10:17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normal align=center>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新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昌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广昌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新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ZH-G-JT-2017-016)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原谈判文件中: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7.6投标人在抚州市区(不含县区)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办事处【开标现场提供办事处地址、联系电话、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及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固定电话、售后服务委托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变更为: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7.6投标人在抚州市(含县区)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办事处【开标现场提供办事处地址、联系电话、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及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固定电话、售后服务委托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式样标准、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详见附件。
三、开标日期原定于2017年9月25日14:30时,现变更为2017年9月30日下午15:00时,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至开标前一天。
此变更公告为《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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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广昌县城市管理局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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